摘要

<正>发文字号:津人社办发[2018]319号发文日期:2018年10月26日执行日期:2018年10月26日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要求,决定将阿扎胞苷等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以下简称"谈判药品"),纳入本市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