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西安市公租房、商品房、传统街坊不同类型的社区,采集居民日常活动出行的调查问卷数据以及社区周边设施网络数据,构建可达性公平指数,评价不同类型社区居民日常活动的步行交通公平。结果表明:(1)不同类型社区居民步行出行可达性与其月平均出行频率基本匹配,在社区基础型、街道满足型和城市提升型3类出行活动中,步行交通可达性越好的社区,其居民该类型活动月平均出行频率越高,说明居民出行频率和可达性的相关性较强,反映了居民活动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建成环境的制约;(2)不同类型社区居民的日常步行出行存在交通不公平,公租房社区公平程度最低,商品房社区次之,传统街坊社区公平程度最高,在社区基础型、街道满足型和城市提升型出行活动中,传统街坊社区交通公平程度均为最高,公租房社区则为最低且公平差距最为明显;(3)社区区位、社区建成时长与居民收入共同影响社区居民交通公平,社区地理位置越优越,步行交通越趋于公平,步行交通公平程度随着社区建成时间的增长而提高,收入水平在区位条件的作用下对居民交通公平具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