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TPP与其他亚太FTA原产地规则标准进行比较研究,发现TPP原产地规则对实质性改变要求高于亚洲地区的FTA,但在具体标准运用方面具有包容性和灵活性。进一步,原产地规则限制性指数测算结果显示TPP原产地规则限制性指数低于美国-韩国FTA与NAFTA,与中国-东盟FTA、中国-澳大利亚FTA、中国-新加坡FTA、东盟-日本FTA限制水平相当。总体上,亚太地区FTA原产地规则限制程度具有降低趋势,并且条款内容更加规范化,海关程序更加便利化。在探索广泛适用且具有包容性的区域原产地规则过程中,中国可以借鉴北美、东盟、日本原产地规则的优点,充分利用亚太地区既有的丰厚的政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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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