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编辑同志:一处商城与我公司订立的购销合同中约定,我公司必须在15日内将货物运抵商城,否则应付给对方50万元违约金。我公司将货物交付运输后,按正常时间推算,可提前5天送到。可时隔20天商城仍未收到货物。经查,系我公司托运的物流公司弄错收件地址,需重新运输所致。事后,法院判决公司支付了违约金。请问:明明是物流公司错送货物,为什么却要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