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是提升科研人员主体地位、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动力、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探索。目前,我国职务科技成果赋权面临法律、实践和技术层面的多重障碍,有关改革试点政策本身亦存在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路径选择对其发展具有全局性和方向性意义,必须首先厘清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及其路径选择的理论基础和核心范畴。在此基础上,审视发现我国现行公法路径凸显出诸多问题,而以意思自治为核心的私法路径逐渐受到青睐,我国应当从国情出发,坚持公法与私法协同的混合法路径。具言之,既要保证科研人员权属自治自由,也要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的监管规则与权责体系,并以此为基进一步制定、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