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刊讯]2023年2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包含6个章节(总则、伦理审查委员会、伦理审查、知情同意、监督管理、附则),共54个条款。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旨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格尊严,尊重和保护研究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健康发展,规范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