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日,《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天津市深入贯彻修正后的《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人社部有关规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以人民为中心""放管服""一制三化"等工作要求的有力措施,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手段。一是调整了适用范围。依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和天津市国家机关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实际,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