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既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新诉讼制度,也是一项诉讼原则。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导致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的扩张,故需对权力运行进行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检察不起诉包括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特别不起诉等情形,在不起诉裁量权运行中,存在诸如选择性适用等不规范、不起诉决定审批程序繁琐问题,其产生有着立法和观念等主客观原因。为此,可从优化办案理念、完善立法、细化配套措施等方面对检察不起诉裁量权实施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