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厚伦理概念”是普特南在伦理观层面用以论证“事实”与“价值”相缠结的核心概念。这种理论提出后,有一部分学者提出了不同意见,但这些对普特南观点的反驳都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缺憾和不足。不论是“还原法”、“声明法”,抑或是“相对法”都不能从根本上消解“事实”与“价值”在“厚伦理概念”中的缠结。对这些观点的反驳有助于进一步论证“厚伦理概念”作为不可拆分和还原的整体性概念而存在的客观性和必要性,从而在将“价值”从纯主观、非理性的桎梏中解救出来以恢复其合理性的同时,也为以伦理价值为鹄的学科留下宝贵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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