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周刚志、李秋容等同志分别用交叉学科研究方法对数字时代重构图书馆著作权(新型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例外)进行了探索。研究发现两文的内在逻辑是《公共图书馆法》和《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知识产权法规间存在冲突,但《公共图书馆法》和知识产权法规间是衔接统一的,并不存在冲突,其论断同时违背《公共图书馆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基本规则和理论。研究图书馆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问题,应以《公共图书馆法》确立的遵循论为基础,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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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