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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基础与宪法》项目化教学刍议
作者:**; 缪祥礼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2018, (04): 202-203.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2.097
职业教育
课程教学
项目化
法理基础
宪法
摘要
在职业教育的教学过程中,项目化模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技能,其推广是大势所趋。在政法类高职院校,开展《法理基础与宪法》课程的项目化教学,有利有弊,教师必须慎重行事。
单位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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