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监察体制改革逐步深化背景下,证据收集活动对监察委准确高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重要性凸显,监察调查与刑事诉讼衔接中的证据排除适用也是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之一。比较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立法,调查活动与侦查活动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立法模式存在明显差异。非法证据排除作为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证据规则立法,规则严格法定、发挥监督、制裁和保障功能是其在当前刑事司法中的特点。但审视监察法的证据规定,不仅立法内容偏少,而且存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范围模糊、权力行使与责任承担不够清晰、内部监督成效不明显等问题。比较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立法模式和监察调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立法模式的差异性,促进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良好衔接,从而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实现公正司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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