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路面施工未标识,造成损害须赔偿案例:2020年7月15日8时50分许,赵某驾驶轿车沿某市昆仑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昆仑大道与金山东路交叉口东200米处,因道路维修施工,右侧道路被围栏封堵,赵某向左打方向轧到路中间一堆建筑垃圾,车辆失控造成赵某受伤,车辆损坏。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施工路段事发现场使用隔离护栏封堵道路,未设置警示标志。案件涉路段由中铁某工程公司负责施工。后因双方对案件涉路段是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存在较大争议,赵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