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观念是影响清代法律运行和纠纷解决的重要因素。《大清律例》严禁因贪图风水而形成的葬俗,但在民间却有风水引发的"二次葬"等习俗,与法律形成冲突;"茔地相邻间之义务""风水山"等民事习惯重在预防风水引发的坟山纠纷,在民间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家族通过禁约、保祖合同文约、家规祖训等做法保护坟山及其风水,以维护家族利益;官府及官员在审断案件时不相信风水,禁止借坟山风水兴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