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代中国发展的进程中,现实的民族关系与民族问题治理之间的互动十分明显。新中国成立后,在应对国内突出民族问题的过程中,党和国家构建了一套针对性治理的体制机制。此类体制机制在发挥作用并取得成效的同时,也促进了民族关系的根本性变化。在已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民族关系中出现的民族问题,便与此前的民族问题有了根本区别。于是,对长期实施的针对性治理的体制机制进行调整和转型的问题由此凸显。国家决策层更是对民族问题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正因如此,以一种整体性治理的体制机制来取代传统的针对性治理就成为必然选择。如此一种民族问题治理的根本性调整,又提出了对相关理论论述进行调整的要求,从而将民族理论创新问题进一步凸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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