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术界对补偿性环境公益责任的适用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这些研究普遍认为,补偿性环境公益责任属于一种民事责任。这样的论断忽视了环境公益的基本属性实际上应当属于行政属性,对于环境公益责任的救济当然应当在公法属性下研究。本文试图对补偿性环境公益责任的适用问题进行研究,从而完善环境公益责任体系,为环境公益责任的承担提供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