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2月在湖北武汉等地区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落实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坚持保障必须原则,严控企业提前复工,复工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涉及疫情防控必须的生物医药等生产单位,以及市民生活必需的供水气电、农副产品供应等行业企业,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正常生产经营。首先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企业是新冠疫情防控的主体,是落实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复工复产前牛羊屠宰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施细则。复工复产后要严格落实方案细则,强化监督,建立有效管理机制。三是落实安全生产,实行群防群控、联防联控,人人有责。经过多方共同努力,牛羊屠宰企业基本恢复产能,职工生活有序,实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有效管理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