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一起案情蹊跷、法院两次裁定确认建设工程中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例进行详细解读,研究并阐述了案件涉及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一方主张没有签订仲裁协议,能否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盗用印章人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效、能否构成表见代理?如何界定和区分合同无效与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无效?如何判断建设工程合同中仲裁协议的效力,以及仲裁协议无效的具体情形?认定仲裁协议无效的裁定能否申请再审?文章还对完善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增加申请确认没有仲裁协议的程序规定;增加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订约人没有订约的行为能力、订约资格签订的仲裁协议无效的规定;增加法院对包括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在内的所有仲裁事项作出的裁定为终审裁定、也不得再审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