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职业防护原则医院应该开展职业接触的预防控制活动,以保障医务人员享有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职业卫生权利,并接受政府、医务人员和工会组织的监督。医院禁止以就业为目的的职业健康筛查。医院应对感染或疑似感染血源性病原体疾病的医务人员予以关怀、治疗和支持,不应歧视或羞辱。医院应对感染或疑似感染呼吸道传播疾病的医务人员予以及时隔离、治疗和支持,不应歧视或羞辱。因职业暴露而感染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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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