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情同意规则一直被视为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规则,但在规制App平台人脸识别服务时发生了失灵。一方面,App平台形式性履行告知义务使得告知有效性不足;另一方面,用户的“默示同意”被滥用致使同意效力存在瑕疵。这给App平台收集“非人脸信息”可乘之机,也使用户个人隐私、人格尊严以及财产利益面临风险。故有必要改进App平台的告知方式,强化其义务和责任;同时,限缩用户“默示同意”的适用范围,明确用户“明示同意”的法律效力。通过完善知情同意规则的适用,实现对人脸识别收集“非人脸信息”行为的有效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