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的有效开展依赖于所掌握的社会事实。通过回顾建国初期的农村政策,围绕农村社会结构、农业生产规模和农民个体状况,对“划成分”、调试村镇规模和“工分制度”展开分析。国家通过逐步发现、细化建国初期的农村事实,实现对农村社会的了解,并开展治理行为。清晰化揭示出国家发现社会和改造社会的过程,其中国家是认识主体,社会是认识客体,这一过程具有技术治理和政治统治的二重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