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涉及与医疗内窥镜有关的方法权利要求的不授权客体或实用性判断过程中,无论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主题是内窥镜的使用方法、控制方法,还是内窥镜图像的配准方法、处理方法,甚至是显示方法,关键是要分析所请求保护的方法是否与内窥镜介入人体或动物体的过程密不可分。如果能够确定上述方法与内窥镜的介入过程不可分割,则该权利要求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范围或者不具有实用性。而具体适用不授权客体的法条还是不具有实用性的法条,应该结合说明书判断其是否记载具有治疗目的。

  • 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