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高校教师的课程权利既有实体法的法源基础,也有各个高校制定的相关的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软法依据。其课程权利范畴包括:教材选用权、教法选择权、教学材料选择权以及课程评价权。但是高校教师的课程权利存在若干边界和禁区。在边界方面,不得跨越言论自由的边界、不得跨越公共利益、教学方法符合学校要求等;在禁区方面,高校教师的课程权利不能违背政治方向、不得选择不雅内容、不得拒绝学校的合理要求或规定、不得讨论与课程无关的内容、不得挖苦讽刺甚至骚扰学生、不得宣传或实施宗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