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自1987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变化,分析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方法采用计算机在各文献平台检索期限为1987年1月—2018年12月之间的以"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和相应的英语表达"公共建筑"作为搜索词的文献。结果选文涉及层面较广泛,通过纳入和排除标准的筛选,最终纳入文献107篇,文献反映了全国22个省市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数据覆盖2 711家公共场所。将入选的研究数据按照采样年份进行分层评价,从1987—2019年,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率由67.58%(95%CI:61.58%73.82%)波动上升至89.33%(95%CI:74.91%96.33%),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人员持健康证率由71.57%(95%CI:62.34%82.35%)上升至92.85%(95%CI:86.27%97.16%)。公共场所和向顾客提供空气质量的比率由51.20%(95%CI:44.25%62.11%)上升至87.54%(95%CI:83.29%92.83%),出现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的概率由9.53%(95%CI:7.8211.33%)下降至5.76%(95%CI:4.37%7.58%)。结论目前,公共场所持照率较高,卫生状况较好,自1987年以来每年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建议进一步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相关法律,增强卫生监督员业务水平;加强量化评级制度宣传,发动社会监督力量;提升执业者卫生健康意识,保障消费者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