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经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原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5月对江苏宿迁正源自来水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2019年10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2019年11月7日附件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市监案[2019]00027号当事人:宿迁正源自来水有限公司;注册号:91321311739440872B;法定代表人:刘宝;注册资本:14500万元;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供给(待取得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