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退维谷,其瓶颈在于市场与政府"双失灵"下的公立医院经营改革取向,创设的"社会托管"是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解决途径之一。基于动态的社会契约理论,公立医院问题的重要出路在于社会托管经营,即以第三部门的社会管理职能来弥补市场与政府的缺陷,具体应由特定的官方非政府组织承担起托管责任。社会托管相关问题包括:国有产权的主导地位、社会托管的创新理念、非政府组织的社会作用、所有与经营的分类处理、公益与效率的统筹兼顾等。通过"宿迁医改"与"潞河托管"的现实案例对比,佐证了上述方案的必要性与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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