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世纪80年代审议民主理论兴起以来,理论家们一直致力于探讨公共审议的内涵、价值及其制度安排,并将公开性作为其核心特征之一。溯源于卢梭的内在审议思想被理论家们置于对立面上,内在审议蕴含的"意志的先定性"成为公共审议批判的重点。然而,理论家们过多关注了公共审议与内在审议的对立性,而忽视了两者公共性指向的契合性,卢梭对人性的假设、对自然状态的描述和对公意达成过程的论述均体现了审议的公共性。应当合理看待内在审议的价值和局限,并将其作为公共审议的补充,以共同发挥审议在民主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