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公司领办农民合作社,大概是国际合作社运动中最有中国特色的实践形式,其他国家(地区)很少听说,我国实践中相当普遍,社会评价也颇有争议,但总体上生命力还挺旺盛。之所以出现这种形态,究其根本,是对我国异质性的营农主体结构(农业企业也是营农主体)以及"先产业化、后合作化"的独特制度路径的映射,无非是以产业化机制实现对市场效率的追求,意在节约交易成本。当然,正是这种制度路径的历史性差异,造成了中国农民合作社发生方式和发展走向的独特性,也使得中国农民合作社在起点就蒙上了一层股份化或股份合作化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