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讨慈善组织的公益性,既是《民法典》为代表的私法的问题,也是公法(行政法)的问题。正确厘清慈善领域中的公益与私益的关系,逐渐缩小公法上公办慈善组织与民间慈善组织不平等的法律地位差距,才能使得我国慈善组织能够在相对稳定、安全的法治环境下充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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