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体育文化事业不断发展,体育赛事产生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关利益纠纷。体育赛事直播中的转播纠纷频发,与其相关的知识产权案件也因此不断增多。法院对于体育赛事节目属性认定不一,判决结果各异,其中最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体育赛事节目能否成为作品,以及在现行《著作权法》框架下对其使用何种权利进行保护。随着2020年新《著作权法》的修订,将广播组织权中的转播权延伸至互联网领域,为体育赛事直播的网络转播行为提供了合理的规制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