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对于美丽乡村的建设意义重大。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处理难度大,主要是因为公众的参与度不够。采用条件价值评估法对典型山区罗坪乡的居民生活垃圾收费、垃圾分类激励约束机制的意愿进行研究。结果表明,乡村生活垃圾产生量少,该乡仅为0.2 kg/(人·d),可回收垃圾占比低,仅为11.3%;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付费意愿较高,其支付意愿均值为56.3元/(户·a);居民对激励约束机制的接受度较高,主要受贡献意愿、垃圾分类认知和基础设施完善水平的影响,可接受直接激励约束机制的居民可接受均值为69.3元/(户·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