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已经2019年12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三届7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2月15日起施行。省长马兴瑞2020年1月7日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省人民政府决定将335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调整由相关地级以上市实施,其中22项采取下放方式,313项采取委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