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函[2021]1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21]11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