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促进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在2013年进行了资本制度的改革,由原本的实缴制修改为全面认缴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但与此同时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遭遇新的困境,认缴制下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具有必要性,如何设计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有效机制值得关注。对认缴制度中出资期限畸长的情形下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机制,为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