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古代社会教化传统的影响,中国古代法律一直具有教化的色彩,作为中华法系典型代表的唐律更是具有鲜明的教化特性。在儒家法律教化思想基础上发展而成的唐代法律教化思想的指导下,唐律的诸多制度便具有了教化功能。唐律在实施的具体方式和追求的长远目标上,集中体现为“辟以止辟”和“刑期于无刑”,二者相辅相成,共同促使唐律教化特性和教化功能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