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三年之丧为中心,比较研究了孟子和荀子对于此一问题之不同论述。阐明虽然他们表面上共同肯定三年之丧,但背后却存在巨大差异:在孟子,三年之丧之根据在于人之"中心",而其实行的意义乃是做一个仁人,进而实现所谓"仁政";在荀子,三年之丧却是圣人创制的行为规范,其固然有人内在的心理情感为基础,但却更强调外在的形式为其保证,而其实行意义在于规范人在丧服领域之行为,从而维护人"群居"的和谐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