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基本养老服务是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兼具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的民生服务与基础保障,主要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其中,居于《意见》工作原则首位的基础性原则,对于聚焦“十四五”时期的重点任务,进一步保障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