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取得许多重大成就,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隐患。其中,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发展和当前分业监管模式存在较为突出的矛盾。一方面,金融机构混业经营发展迅速,资管产品存在相互嵌套的现象,增加了风险传递的隐患;另一方面,当前的分业监管模式不适应跨行业、跨市场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监管机构缺乏足够的沟通和协调,存在监管的真空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