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0年8月,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发布《关于加强侵权假冒商品销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销毁侵权假冒商品应坚持依法处置、无害化处理、杜绝再流通原则,主要目标是侵权假冒商品分类销毁机制进一步健全,无害化处置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震慑效应进一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