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闽政办[2020]2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书、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全面推进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全方位高贡量发展落实赶超,推进新时代新福建治理现代化,现提出以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