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家层面,以核心素养为纲的课程设计已基本完成,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入以课程实施为重点、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新阶段。如果说课程开发侧重将实践形态的课程转化为文本课程的话,那么课程实施则侧重将文本形态的课程转化为实践形态的课程,它的责任主体是学校。进一步讲,学校课程实施由先后相继并交互作用的两次转化构成:学校课程决策安排与课堂(班级)互动生成,是在课程文件与学校实际情况的双重约束与启发下完成的。改进转化过程、提高课程实施水平,需要具体分析转化的实质及有关约束和启发等影响因素,促进课程的文本形态与实践形态的联结、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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