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协调发展理念构成新发展理念的内核,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题中之义。协调发展理念下龙门县营商环境存在"管家"服务跟不上、产业间发展协调性不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矛盾等问题。龙门县作为广东首个省级生态县,应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抓住"双区"发展机遇,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以形成配套产业链为突破口、以自身优势为主线,打造更符合市场需求的宜居、宜业、宜商的营商环境,实现县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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