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第29条指出:“善于发现各种偶发的教育契机,能抓住活动中幼儿感兴趣或有意义的问题和情境,能识别幼儿以新的方式主动学习,及时给予有效支持。”所谓偶发事件,主要是指偶然发生的、可促进幼儿发展的事件,有待于教师将之演绎成相应的课程活动。偶发事件带有偶然性,属于不可预期的事件。能否发现偶发事件的教育契机,与教师的课程观等专业素养有关。本文通过分析两则分别发生于户外和室内的偶发事件,谈谈捕捉教育契机的个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