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陆反垄断法颁布实施以来,反垄断司法审查制度也正式确立,并且基本倾向于采用德国模式。大陆开展反垄断司法审查的时间较短,案例也相对较少。通过对台湾地区"行政法院"反垄断司法审查实践经验的介绍和总结,并通过对司法审查的管辖法院、司法审查范围、司法审查的密度、复议前置和检举复函审查等问题的进一步研究,以期对大陆建立完善反垄断司法审查提供借鉴。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