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财政职能的优化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分权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是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博弈的结果,进一步深化财政分权改革已经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改革内容之一。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在事实上的不对等以及主体行为的异化是导致当前地方政府治理中种种问题的主要成因。基于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任务要求,围绕财权、财力、事权均衡发展的财政分权改革目标,深化财政分权改革下的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包括了激发地方政府治理积极性的扩财权与保财力,调整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目标,推进地方政府治理权责法制化,改进财政监管职能,实施"乡财县管"与"省直管县"的治理模式,协调运用财政政策在短期内逆周期调节、在长期内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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