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课标要求】新版《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中指出:"欣赏文学作品,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初步领悟作品的内涵,从中获得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有益启示。对作品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能说出自己的体验;品味作品中富于表现力的语言。"同时强调"了解课文涉及的重要作家作品知识和文化常识"是重点学习目标和考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