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墨子》中实际上有两种"三表",一种是通常所说的偏于认识论意义的三表,另一种是偏于实践论意义的三表。后者考察一种言行举措的正当性要看其是否利天、利鬼、利人,可谓一种"三利"主义三表法。在相关论证中,《墨子》有时也同时使用这两种三表说。利天、利鬼、利人,归结到一点可谓"兼相爱,交相利"。"天"在《墨子》中有时也表述为"上帝",有强烈的人格神意味;上帝、鬼神不但明察善恶,还赏善罚恶。利天、利鬼、利人,也常表述为尊天、事鬼、爱人(民),禹汤文武是"尊神、事鬼、爱民"的圣王、兼王,而桀纣幽厉是"诟天、侮鬼、贼民"的暴王、别王。墨子的兼爱与孔子的仁爱及大同精神是接近的,秦汉之际的学者常把两者相提并论,孟子攻击墨子兼爱为"无父"是没有道理的。墨子的兼爱伦理有很强的理性功利主义精神,有其崇高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