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国家的经济支柱,其经济效率关系到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既具有委托代理理论中所阐述的一般性特点,又具有其自身特性,如委托人层级和定位复杂,代理人行为短期化和契约关系非市场化等。从理论上看,国有企业并不必然产生这些矛盾,但其公司治理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等操作层面的难度,可能较其他所有制企业更大。为此,必须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完善激励机制,提高监督的有效性,降低委托代理关系中的机会主义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