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汉语非宾格、非作格动词是句法范畴这一观点不合理。其预设的前提不成立:非宾格假说过度理想化,难以找到跨构式、跨语言统一的非宾格性;二者平分不及物动词的模式并非语言共性。汉语研究中提出的句法鉴别式,实质是语用现象,且被用作必要条件,其中可出现的动词有限,由此只能得到适用于个别构式的动词分布类,而非跨构式适用、形式和意义有规律对应的句法范畴。汉语语用凸显,话题和焦点配置是句子组织的首要任务,因而抑制词义表征,影响句法范畴形成。所谓显性非宾格结构,无法完整清晰划分非宾格、非作格动词。其负载直指型整句焦点时,仅有极少数非宾格动词可进入,负载答话型整句焦点时限制放松,构成话题结构时标记性最低,而后二者两类动词都可进入。因此汉语中所谓非宾格、非作格动词只是内涵模糊的语义类,而非句法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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