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三聚氰胺、苏丹红、塑化剂等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以来,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日渐重视,国家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逐渐加强了食品安全抽检,加大食品安全问题处置力度。本文探讨了历年食品监督抽检检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浅析了食品留样室温度的控制、抽样过程出现失误的解决办法、检验报告数值的修约方式、非标准方法的制定、微生物项目不合格是否需要复检复验以及食品检验某些概念的区分等问题,以期为食品检验工作质量提供有力保证,确保监督抽检报告准确可靠,为食品安全监管处罚工作提供方向和技术支撑,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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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